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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理学院文明监督制度

【来源: | 发布日期:2013-07-13 】

为了更好的加强管理学院寝室管理,帮助同学们养成了好的生活习惯和营造良好的寝室学习氛围,规范寝室检查,对寝室文明监督作出以下具体要求。

一、检查时间:每周一至周五不定时抽查(含周二上午和周一至周四晚上7:00-9:00)

二、检查人员:院干和辅导员一起检查。

三、检查范围:管理学院所有寝室。

四、检查内容:寝室内务整理情况以及违纪情况。

五、检查标准:周二劳卫检查标准

六、检查流程与要求

1. 参加检查的院干请提前5分钟在大厅集合并签到,如有事情不能赶到,须提前告诉相关负责人,否则作缺勤处理;

2. 检查时请佩戴好院干牌,由辅导员老师带队到相应楼层进行检查。在进入寝室前,先敲门,说明理由,持有好的态度,对同学要文明礼貌,公平公正,入如实记录同学们反映的有关情况。实习、毕业班、拒检、免检等情况须在检查表中用文字表明;

3. 负责开门的干部一定要注意寝室门的反锁情况,检查完后如果有反锁的要反锁好;

4. 检查过程中禁止随便翻学生抽屉、柜子以及其它物品,如发现大功率电器予以收缴,收缴后放至学工办;

5. 检查完成,当天负责人确认寝室无遗漏、登记无错误后将表格交至总负责人,由总责任人对信息进行输机并下周一发至各班;

6. 检查完成后,负责人将钥匙归还给门卫处。

七、检查有关说明

1. 干部若有事不能参加检查,须事先向总负责请假,总负责提前通知楼长,否则视为缺勤;

2. 检查过程中如果有学生因病请假在床上睡觉而被记为违纪,请出示有学生辅导员老师批准的请假条,否则不予承认,若请假条在上课老师手上,请在24小时内将原件或复印件交至总负责人手上,过期不予受理;

3. 检查过程中,如果不小心将寝室锁搞坏或钥匙搞断,请及时通知师傅将锁换好,向寝室成员做好解释工作,并及时将钥匙交至门卫处和寝室成员手中。

八、扣分标准:参照《管理学院寝室管理制度》

备注:

1. 拒检寝室(含态度恶劣者)须经行详细记载,并通报批评;

2. 合格的请假条须由辅导员签字和院部公章;

3. 不合格的请假条由院干返还本人。

管理学院学工办

2009年11月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