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、实验(训)中心(室):
为切实做好暑期实验室及实习教学安全工作,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,消除安全隐患,保障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学校的资产安全,现将2021年暑期实验室及实习教学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实验室安全工作
1.思想上高度重视。各教学单位应增强安全责任意识,按照“谁主管、谁负责,谁使用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切实履行安全工作职责,落实本单位实验(训)室安全管理责任,明确具体责任人;遇有突发事件,应妥善处置,并逐层如实上报。
2.组织实验室安全检查。各教学单位要对照《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(2021)》和学校对实验室安全管理相关文件要求,放假前组织一次实验(训)室“地毯式”安全检查。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、实验室危险废物、气体钢瓶、大功率用电设备等以及实验室内的水、电、气、管路设施及压力容器等的检查、检修工作。对排查出的隐患、问题要建立台账,及时整改。因客观条件不能立即完成整改的隐患,要落实好安全防范措施,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(整改方案于放假前同时报教务处备查),做到责任、措施、时限和预案“四落实”。
3.规范实验(训)室使用管理。暑期无工作任务的实验(训)室,放假前应关好门窗和切断水、电、气总闸;加强各类特殊物品及设施管理工作,切实做好防火、防盗、防突发事件的“三防”工作;实验(训)室内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及留宿。暑期有工作任务的(如:教学科研、装修改造、设施维修任务等)实验(训)室,经本单位分管领导同意后,实验室负责人必须落实现场安全责任人,安排专人值班,提高安全防护意识和紧急救助能力。值班人员名单请于2021年7月8日前报教务处备案。值班人员不得擅离职守,须按要求做好实验人员的实验室安全教育及培训工作、实验(训)室使用登记等管理工作。与实验无关的人员不得滞留。
二、实习教学安全工作
1.实习由学院统一组织,指定专人负责全程指导和监控实习过程。在遵守实习单位当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前提下,就地就便完成实习教学任务。切勿前往全国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实习。
2.各学院领导、实习指导教师要坚持“安全第一,预防为主”的方针,增强防范意识和责任观念,切实做好师生实习安全保障工作和应急预案,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、财产安全。所有参加实习的学生和指导教师都要购买意外伤害险,所需费用在实习经费中列支。
3.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,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。针对师生安全需要,将法制、纪律教育和安全知识教育、各类专业安全生产教育有效结合起来,开展实习前动员和安全教育工作。
江南游戏教务处
2021年6月3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