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教师招聘考核计分办法
拟新进教师在符合基本条件的情况下,按照考核积分、择优录用的原则。经学院党政联系会议讨论,确定新进教师考核分由新教师个人基本情况计分、新教师试讲计分两部分之和组成。
一、新教师个人基本情况计分
1. 本科:一般性大学计1分(学院不计分)
211大学计2分
985大学计3分
2. 研究生:211大学计2分(一般性大学不计分)
985大学计3分
3. 有中级职称:计1分
4.发表文章:C刊1篇计2分(第一作者),EI计3分,SCI计4分。
5.申报专利:实用新型1项计1分(第一申请人)
发明专利1项计2分(第一发明人)
6.主持科研项目:市厅级一项计1分,省部级一项计2分。
二、新教师试讲计分
试讲计分根据讲课、课件、答辩等情况认定,采用百分制。所得分数为所有听课人员的打分的平均分。
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
2015-4-1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