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仪器设备管理
1.所有仪器设备、均由专人负责、登记入帐。购置新的仪器设备,应按公司有关规定办理。
2.仪器设备的使用者或管理着应做好日常保养工作,发生故障时要及时维修,使仪器设备处于完好可用状态。
3.本着物尽所用的精神,使仪器设备更好地服务于科研,同时也为了保证仪器设备始终处于可用状态,对于暂时闲置不用的仪器设备,要服从实验室的调配,以使之在实验室范围内发挥最大的作用。
4.大型精密贵重仪器由专人负责管理。应制订相关的规定和操作规程,做好使用情况的记录,努力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率。
5.凡属固定设备的仪器设备不得任意拆卸其部件移作它用。已损坏并不能修复的仪器,应经使用部门上报副总以上批准进行报废。办过报废手续的仪器设备的部件才可拆卸它用。报废仪器设备应送交办公室统一处理。
6.所有仪器设备不得私自外借,如因协作项目需要外借的,须经实验室主任批准并记录备案后,方可外借。
7.人员离开本教研室,在办理离开手续前,应首先做好所管仪器设备的移交工作,移交清楚后,才能办理离开手续。
8.两用物品不得私用。原因不明的仪器设备丢失,使用者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。
9.各仪器设备需分别制订具体的使用维护规则,并贴于明显处。使用者必须严格遵守。
二、各类物资的领用和管理
1.贯彻勤俭办一切事业的精神,按实际需要领用物品,修旧利废,节约开支。
2.领用各类物资时,必须按公司有关规定程序办理。
3.固定资产应每年清查一次,做到帐、物、卡相符。
4.各项目小组所用固定设备应有分帐。
5.危险品的领用应限量控制,分散存放,严格按安全规程处理。
6.积极做好“三防”工作,防止危险品外流。发生失窃应及时向各项目负责人报告,并向实验室主任处申报备案,积极提供情况,做好善后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