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二级学院及相关人员:
现将湘教通〔2016〕200号文件《关于做好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》转发,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教师可按照文件要求直接向学校提出申请,并于2016年5月13日前将推荐表、电子版彩色工作照、详细事迹材料(具体要求见附件),交人事处师资科,电子文档发he4624255@163.com),学校根据申报情况择优推荐1人上报。
附件1:《关于做好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》(湘教通〔2016〕200号)
附件2:推荐人选报送材料有关要求
附件3:2016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
人 事 处
2016年5月6日